106、Hate myself for loving u

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楚风说完从沈临渊身上下来,抄起红酒往手上倒,权当洗了手消了毒,然后拍拍屁股就要走。

沈临渊就这样被扔下,他望着楚风的背影,想追却追不了,只能眼看着楚风越走越远。

“等一下,”沈临渊声音沙哑地喊,“你为什么要说这些话?我们之间,一定得这样吗?”

楚风脚步没有停,只侧了侧脸道:“有个人告诉我,资本家都是吸血的。我已经受够了被别人吸血的日子,从今往后,我也要变成吸血鬼。我提议的事你考虑好给我答复,三天后没有结果,我会找另一个合作对象。”

楚风的身影走了好久好久,缩在角落的沈翼才弱弱地探出头来。

造孽哟。

他真应该有多远滚多远,谁让他偷听,还要命地听到了那么尴尬的事情。

更尴尬的是……沈临渊现在的状态。

不说眼中的泪还没干,起码……裤子该换一条。

“爸……”

沈翼犹豫再三还是走了出去,他不能就这么放着爸爸呆在轮椅上。

烛光中的沈临渊垂着头,浅色的西装被映得通红,像一段即将燃烧殆尽的蜡。

人什么时候会成长呢?

大概是意识到自己只是茫茫人海中的其中一个的时候。

人什么时候会变老呢?

大概是意识到茫茫人海中已经没有自己的位置的时候。

沈翼终于开始长大,而他的爸爸也在开始变老。

他有些心疼地走过去,站在沈临渊背后道:“爸,我推你回房吧。”

说着他两手搭上椅背,正要使劲,突然听到轮椅上的人道:“不用,你退后。”

沈翼有些惊愕。

从上往下看,搭在轮椅扶手上的手背正在鼓起青筋。

沈翼忽然明白了些什么。

烛火忽闪、摇曳不停,影子挣扎、晃荡不休。

在沈翼屏住的呼吸中,对面墙上只有半人高的影子缓缓拉长,拉长,终于超过了沈翼的高度。

望着前方高大的背影,沈翼捂住了荡漾的心簇。

这么多年没有看见父亲站起来,他差点就忘了,他的爸爸曾经是个模特,身高超过了一米九,放在人群中永远是鹤立鸡群。

鼓起青筋的手背慢慢离开轮椅,捏紧成拳,就这样没有任何倚靠地站了起来。

“我自己走回房。”

沈临渊咬紧牙关的一句话,沈翼激动得鼻涕泡都快喷出来了。

他要收回爸爸老了的那句话!

他要收回!

沈临渊才不是普通人,他是个妖怪,他是个擅长把时间一脚揣回笼子里的妖怪。

时光这把刻刀只能把他雕琢得更加精致,想要磨灭他,那还早得很呢。

变老,服输,那是死了以后才会发生的事。

沈翼也紧紧地握着拳头,看着沈临渊一点一点,完全不靠任何支撑地往前挪动。

在这之前,沈临渊的最高纪录是直播的那一次,踏出了两步,不对,两个半步,加起来只有一步。

这一次,沈临渊半步半步地往前走,虽然身体摇晃,但是他没有倒下。

桌子上的烛火被风吹得左摇右摆,但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熄灭,蜡烛也一直站得笔直。

看着沈临渊靠着自己的努力从轮椅旁走出了一米的距离,沈翼捂着嘴呜呜直哭。

这一米走了将近四年啊!

世上所谓奇迹的东西都是人为的,厚积才有的薄发。

“噗通!”

前面的身躯突然倒下,木质地板被砸出了极大的响声,连楼下的仆人都吓得跑上来看。

沈翼忍住了自己已经跨出去半步的腿,他不去搀扶,同时也阻止跑上来的佣人们去搀扶。

蜡烛熄灭而已,再点燃不就行了,缺的只是一把火。

沈临渊现在心里就有一把火。

他已经在轮椅上耽搁太久了,三年多的时间里,楚风在大步地往前走,而他一直在原地停留。

既然现在已经证明了楚风不会回头,那就只剩下一个选项了,他要奔跑着追上去。

他必须得跑起来,普通的走也已经来不及了。

他这辈子所得的所有东西,都是靠自己主动争取来的,从前是这样,今后也是。

墙面上摇晃的影子越来越高,越来越大,因为沈临渊已经离墙越来越近。

他离他想要的东西越来越近。

楼下。

车灯亮起,车门打开。

关上。

司机从后视镜里看到急匆匆钻进来的人,问道:“现在是要送您回家吗?”

问完之后等了好久,他没等到回应。

他刚想回头,声音却响起来了。

“把音乐打开。”

“唔?”

声音变得有些急躁:“音乐、打开!”

“是!”

旋钮一转,播放到一半的摇滚在车厢内撕心裂肺地震了起来。

“I hate myself for loving you……(我恨自己爱上了你)”

车内的密闭性实在太好,半点声都透不出去,而这凄厉的歌声几乎要把车内的人耳朵震聋。

司机刚想将声音关小一点,突然听到了后座嚎啕大哭的声音。

音响中的歌手同样也在嘶吼:“……Can't break free from the things that you do. I wanna walk but i run back to you.That's why I hate myself for loving you……(无法摆脱你对我所做的一切,我想要逃开,却忍不住回到你身边,这就是我恨自己爱上了你的原因)”

手指停顿了一下,然后把旋钮顺时针扭动,声音被调得更大,大到盖过一切。

有人说,恒齿是人身上最珍贵的东西,因为人的皮肤会再生,脑细胞死了又会再活,但是乳齿脱落后长出的恒齿会伴随你到最后一刻,一旦失去,永不再长。

曾经楚风也很相信这句话,对于生命中一些广为所传的珍贵的东西,比如亲情、友情、爱情、尊严、梦想,他都看得比什么都重,生怕自己不慎丢失。

可是现在他突然懂了一件事,那就是——恒齿没了就没了,只要有钱就可以去种牙,烤瓷的全瓷的金的银的随你选,要逼真可以以假乱真,要炫富可以镶金镶钻。

会说出那些话的人,基本都是没钱的人,或者是钱不够多的人。

钱能解决世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事,剩下的百分之一,没了就没了,人生本来就是坑坑洼洼充满遗憾的。

从今往后他什么都不要,他只要钱,以及钱能买到的一切。

沈临渊和李威廉,两个人都给他上了人生中重要的一课。

一个告诉他人心都是又蠢又坏,另一个告诉他并不是所有人都是人,混在人群中有一小部分人是吸血鬼。

楚风不是没感激过李威廉既往不咎把他从贫民窟带出来,只是后来他明白了,这只是一场投资交易,要是李威廉在自己身上投资失败,下一秒就会从言笑晏晏变成翻脸无情。

李威廉的本质是个吸血鬼,直至把楚风榨干找到下一个目标之前,他不会放过楚风的。

沈临渊掌控了楚风的过去,李威廉吃定了楚风的未来。

既然那两个男人都不肯放过他,那他干脆让这两人狗咬狗,没必要心慈手软。

至于一些没必要存在的感情,哭一场,就算了吧。
sitemap